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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所謂的品味,我想那不會是指不合時宜的穿著,或是那吊在皮帶扣結的鑰匙上。當然,我想那也不會是代表不離嘴的檳榔,更別提那轟轟作響的排氣管,或是那亮到可以或閃爍不停的頭尾燈。也當然,上述種種或許也可以當成一個人有品味或是沒有品味的標準。

但我比較好奇的地方是,所以品味到底是由哪些人決定的?或是我該問的是,憑什麼這樣就是台客? 而就算是台客好了,他礙著你了嗎?

當然,我不是在皮帶上繫著一大串鑰匙的人,我也不會咬著檳榔遊走在這社會上,更不可能會穿著藍白拖晃去101或華納威秀,但我還是不懂,這到底跟任意去批評他人能扯上什麼關聯性?

如果大家小時候都學過何謂雅量,那我們就應該懂得去尊重他人所喜好並習慣的。當然,前提是他不在觀看電影時撥弄他那一串鑰匙,並且在沒有垃圾桶的地方不任意的吐檳榔汁。簡單來說,我覺得只要行為不構成對他人的困擾,那不就好了?

電影院大聲接起電話的,不一定都是穿藍白脫的傢伙,我也常看到打扮入時或西裝筆挺的人啊。

而如果沒有,你到底是在旁邊說個屁? 到底是為什麼不把那標準放在你的家人身上? 特別是關於那些交通守則上。

當我聽到前方的你,是那樣的毫無顧忌,是那樣的不體貼人心的去議論他人外表或行為,而當事人並無實質冒犯到你的情況下,我並不覺得你這穿的人模人樣的傢伙到底有好去哪。

真糟,這到底是哪裡來的優越感或是比較心態?

如果這世界只能這樣去認識一個人,或是懂得那與我們不同的未必不好,我只能很怨恨的去種盆花,然後把它當成我的小孩照顧它長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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